张其宽同志
在荆州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9月18日
(根据记录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同志们:
中央综治委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为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主线,并提出了“两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我市今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围绕着三大目标展开:一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二是争取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三是荆州成为全省首批平安市州。这三个目标中,第二个目标已经达到,第一、三个目标正在抓紧进行之中。今天这个会议,就是研究落实在全市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有关问题。这个主题很好,既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也符合我们当前正在全面开展的“平安创建”工作的实际。围绕这个主题,张钦同志《关于全市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前段我市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建立健全这个机制的问题提出了基本构想和工作建议;与会同志还对市民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的《关于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的意见》等3个文件草案,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意见。今天这个会议的精神很重要,不仅要贯穿到今年的政法、综治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之中,而且要贯穿于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工作之中。只要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存在,就有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存在,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下面,我就如何构建并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问题讲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必要性
大家知道,中国的调解制度,特别是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一直以来都倍受世界一些国家的推崇,被西方法治国家誉为“东方之花”。不仅在中国,就是在英、美、德等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也都十分重视调解工作,每年通过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占总数的70%左右。近些年来,全国各地秉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的传统美德,不断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调解制度,把过去单独开展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制度进行有效衔接和整合,总结了许多成功经验,为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符合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罗干同志在6月7日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又进一步强调:“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人与人和谐相处,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作为党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三种调解手段的衔接与配套建设提出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要求,对我们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二,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需要。当前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正处在关键时刻,由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各种新的矛盾和问题也都会显现出来,就是这次公务员重新登记以及新的工资制度实施后,各单位也将存在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个是非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使用会受到很大限制,另一个是各项经费的开支受到严格控制。这就逼着我们必须在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上动脑筋、想办法。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既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缓解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紧张的矛盾,又有利于降低和节约工作成本。无论是从工作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纠纷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都是一件好事。
第三,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符合当前纠纷发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与过去单纯的民间纠纷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类型复杂。过去民间纠纷多以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为主,现在的矛盾纠纷则涉及到方方面面,特别是企业改革改制、土地征收征用、房屋拆迁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人数众多。群体性、集团性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有的纠纷甚至有上百上千人。三是突发性强。由于交通、通讯日益发达,有些纠纷当事人闹事之前的酝酿过程很短,即使赴省进京也十分便利。四是情况复杂。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涉及到多地区、多部门、多领域,也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给调处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极少数的矛盾纠纷是久调不息。五是性质恶劣。由矛盾纠纷升级发展到围堵党政机关、堵塞道路交路的事件屡见不鲜。最近,市信访局发了个通报,目前全市通过信访途径要求解决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有98件,尽管我们采取了市领导包案限时解决等多种措施,但仍然有些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这些新特点,我们仍然采取过去那种单打独拼,或者去几个老姨妈上门劝说的老办法,显然是不行的。因此,我们必须建立起一个上得快、稳得住、调得好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二、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有利条件
正是因为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性质和特点的不断变化,我们的应对措施和调处机制也在进行不断的发展与更新,尤其是在建立大调解体系方面,各地都有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从张钦同志的汇报中我们可以看出,荆州在这方面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可以说,目前在全市建立并推行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时机和条件都比较成熟。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稳定压倒一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治任务,大家可以明显地感觉到,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重视是有实际措施的。比如说批准设立了各级维稳办、加强了各级信访机构、加大了经费投入、实行了领导信访接待日、联合大接访以及领导包案限时等等,这都充分说明各级领导对这项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只要有了领导重视,我们这项工作就有了强有力的组织和经费保障。二是大调解的工作方式得到了实践的检验和证明。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创新,大胆实践,特别是各级综治、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在工作中探索和总结出了许多适合当前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基本规律的大调解工作模式,有些模式如“警司联调”还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与此同时,我们通过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各个职能部门,特别是在坐的各个成员单位,在配合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中,形成了一套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和相应的工作规范,这些工作为我们将要建立并推行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三是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已经有了雏型。今年以来,由市综治委、政法委牵头,市司法局积极参与,把大调解作为平安创建工作的重头戏,先后在石首、公安、沙市等县市区进行了不同类型的试点。从试点的情况看,效果很好。省综治委全会在荆州召开时,省委、省政府、省综治委领导以及全体与会代表参观后都是十分肯定的。目前一个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它的基本模式、组织方式、制度体系等等,都在试点单位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已经具备了普及推广的条件。
三、牢牢把握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
关于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在今天会议讨论审议的3个文件中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下一步的关键是要抓好落实。下面,我重点就落实问题强调几点。一是要在普及推广上抓落实。市综治委已经研究决定,准备在本月召开全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会议,全面推广石首市、公安县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经验。重点是要在乡镇一级建立起以司法所为依托,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今天参加会议的有些成员单位的领导也要参加这个会议。这些部门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从现在起,我们必须认真分析部门职责和工作现状,研究制定本部门普及推广的具体措施与办法,确保大调解工作在本部门推得开,行得通,做得好。二是要在衔接配合上抓落实。从大的方面讲,主要是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这三种调解的衔接配合,但工作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因此,从部门衔接配合上讲,重点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局。关于这6个部门的衔接配合问题,我们已经有了一个比较原则的规定,但在细节上还要进一步研究。大调解工作模式就是要形成整体联动的格局。虽说各部门的职责比较清楚,但在整体联动时仍然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组织、协调、指挥问题。今天我们作一个具体规定,市综治委是当然的总体协调指挥机构,具体到某一矛盾纠纷时,市信访局、市民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矛盾纠纷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都有协调指挥的责任和权力,任何部门都必须服从指挥和协调。另一个就是矛盾纠纷的受理问题。今天主要强调“首问负责制”。纠纷当事人申请解决问题的第一个部门,就是矛盾纠纷的受理单位。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具体调处工作可以按照转办、交办的形式进行。这样可以避免因互相推诿导致矛盾纠纷升级甚至恶化。三是要在检查指导上抓落实。石首会议之后,各地的工作要迅速起步,能否按会议统一的要求和规范落实,指导工作很关键。希望市综治办、市民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在县市区明确几个联系点,搞好重点指导。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市综治委还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四是要在严格考核上抓落实。社会大调解工作早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是否纳入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以及纳入之后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等,请市综治办与相关部门联系,在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同志们,加强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求真务实,克难奋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为全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顺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