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用之不当,则会影响一批人。”7月30日上午,荆州市委中心学习组专题学习了《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市委书记应代明强调,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今年干部学习工作的三大重点之一,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监督工作。
会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施政宣读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条例要求,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条例中明确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功罪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另外,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同时,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应代明说,近年来,荆州严厉杜绝“买官卖官”现象,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应代明指出,《干部任用条例》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准则,学习条例首先要把握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导向,要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科学的领导核心。要贯彻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特别是对市直部门、县市区等重要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执行。